Wednesday, June 01, 2005

潘霍華與雅歌

在獄中的潘霍華如何處理性慾問題,在獄中書簡似乎沒有提及,如他有否自慰或有性幻想等;但他卻表示很難找到一部對肉體的愛情描寫得比雅歌更淋漓盡致的作品。這卷書之包括在聖經裏面,正可以糾正那些認為基督徒要禁止情慾的信念(在舊約聖經你能否找到禁止情慾的例子呢?)。(獄中書簡,p.112)「我必須說我寧願把雅歌作為普通的愛情之歌來念,這或許也是對於基督教的最好表露。」(獄中書簡,p.119)我個人認為雅歌確是歌頌愛情的篇章,當中也充滿了情慾的字眼;但這是指在婚姻或戀愛中的身體接觸而並非胡亂的男女關係。對於現代人的隨便就上床,我是反對的。正如新約聖經加拉太書五:16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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